中国电力改革四个阶段
中国电力改革自改革开放至今,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以下是各个阶段的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1978—1985年)
在这个阶段,主要解决的是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问题。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提出了“集资办电”的策略,鼓励国内多元化资本投资发电侧,并允许外商参与集资办电,以此来解决资金和设备的短缺问题。此外,对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1245]。
第二阶段(1987—2002年)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政企合一的问题。提出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二十字方针”和“因地因网制宜”的电力改革与发展方针。在此基础上,将电力联合公司改组为电力集团公司,并组建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力集团。1997年1月16日,中国国家电力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折12345]。
第三阶段(2002—2012年)
这是厂网分开与电力市场初步发育的阶段。2002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电改“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16字方针并规划了改革路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督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12345]。
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
进入新常态后,市场化步伐逐渐加快。这一阶段的特点包括政策密集出台、电力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时期、电力市场改革落地实践、电价制度更加灵活、更注重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以及注重顶层设计与企业共识相结合4567]。
以上就是中国电力改革四个阶段的简要概述。